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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挂证”乱象需要破立并举

2024-09-19 16:00:1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视觉中国供图

□张智全

为进一步打击“挂证”乱象,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表示,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但记者采访了解到,“挂证”乱象仍存在,不少中介积极为求证方和持证人“牵线搭桥”。(9月11日《工人日报》)

持证人把职业资格证书挂在企业即可躺着赚钱,企业亦可借此减少开支,可谓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不过,看似双赢的“挂证”行为,却因“干活的没有证,有证的不干活”而给工程项目质量埋下严重隐患。因此,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角度出发,坚决对这种违法违规“挂证”行为说不,无疑是题中之义。

所谓“挂证”,是指将个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挂到非供职单位名下,持证人平时不参与挂靠单位的工作,却能获取一定的报酬或其他利益。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挂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委托派遣,即中介机构与持证人签署“委托协议”后,为其提供“聘用企业”;另一种则是持证人与企业直接签署用证协议,企业为其支付挂靠费,并为持证人缴纳五险,伪造劳动关系等。如此人证分离,不仅让执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关行业的道德诚信被利益链和潜规则“绑架”,也给工程质量留下殃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忧,危害不容小觑。

也正因此,近年来相关部门对“挂证”乱象不遗余力地进行整治,出台了“唯一社保”的要求,以此防止“挂证”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挂证”者的社保跟着证书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挂证”乱象,但由于短期“挂证”多不涉及社保的转移问题,且由于监管部门查处的重点对象是“挂证”,并不涉及社保的缴纳,难以从根本上禁绝“挂证”行为。这说明,仅凭“唯一社保”的单兵突进来治理“挂证”乱象,很难实现标本兼治,还须另寻良策。

“挂证”乱象长期难以禁绝,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挂证”行为作出了“撤销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然而,由于牵涉的职能部门较多,没有在实践中形成监管合力,不论是“挂证”者还是涉事企业,都没有因“挂证”行为付出得不偿失的违法成本,致使“挂证”乱象的治理陷入“整治—反弹—再治理”的怪圈。

治理“挂证”乱象,需要破立并举。相关部门应针对“挂证”乱象屡治不止存在的监管短板,破除“头痛医头”的被动监管理念,加强顶层规划并逐步完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使用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倒逼“挂证”者和企业主动守规矩。同时,针对企业人才任用的错误理念,坚持鼓励与硬约束“两手抓”,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降低对外部证书的依赖。如此,实现治理的最大公约数,才能真正破解“挂证”乱象。


责编:肖莎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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