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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说教育惩戒:尺度与温暖

2021-01-21 10:29: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 编者按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将于202131日起实施。据悉,该规则是我国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了规定。为防止实践中个别教师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实施,《规则》专门对禁止实施的不当教育行为作了明确和细化。

其实,教育惩戒一直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教育者反思的热点话题。然而,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该不该有教育惩戒?具体如何实施教育惩戒,才既合法合情,又能实现育人效果呢?近日,《法治周末》特邀请陕西省西安市曲江第一小学校长郝益群和湖北文理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刘汉青、高中政治教师张敬对此作一解答。

郝益群:

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

前些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的赏识教育理念,在育人方面有过积极的作用。但不知从何时起,“孩子只能夸奖,不能批评,更不能惩罚”成为教育常态。甚至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越来越多的孩子“无人敢管、无人能管”的现象……谈“惩”色变,已演变成了一个突出的教育问题。

针对教育现状和老师们的困惑,教育部近日颁布的《规则》针对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进行了细致阐释。它回答了教育惩戒“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尤其是对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和体罚学生之间的界限进行了明确区分,为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证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与遵循,从法规上让教育惩戒有了尺度,也有了人文关怀的温度。   有尺度的教育,应该立足生命成长,宽严相济,奖惩分明。

通过研读,我们发现,《规则》中国家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它规定了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惩戒”“惩罚”,一字之差,意义却大相径庭。“罚”字,从刀、从詈,现代汉语中,“罚”的基本义为罪行,又指刑罚以及惩罚、处罚等,都是对人的错误行为发生后的一种惩处手段。而“戒”字的小篆字形中,上面是“戈”,下面像两只手,两手持戈,表示戒备、警戒,是对可能发生的错误的警戒与禁止,有“告诫”之意。与其事后惩罚,不如提前警戒,通过教育的方式与手段,帮助未成年人学会遵纪守法,建立道德品行标尺,我想这也是《规则》想向学校、社会所传达的观点与想法。

同时,“戒”字本身也代表着规矩与规则。我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教育的目的不是惩罚,是引导、启发、激励与唤醒,更是学生规则、品行养成的重要实施途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的成长本来就是一段“试错”的旅程,更何况是一个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因此,对于学校和教师而言,好的教育除了要唤醒、启发之外,还负有帮助孩子“纠错”、引导其成人成才的责任。只有做到尊重成长规律,尺度与温度同在,我们教育出来的学生才会更加懂得“人生一世,有足有不足,有可为有不可为”的道理,也才能够拥有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后行的勇气与智慧。

有温度的教育,应该讲求惩戒的艺术,以生为本,满怀爱意。

《三字经》里有这样一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古代的教书先生,都有一把名为“戒尺”的教书工具。关于惩戒,当代作家魏巍也在他的文章《我的老师》中有这么一段文字:“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在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孩子们多么善于观察这一点啊……”女老师爱之深,责之切的情感至今让我们感同身受。只有这样用心用情的教育,才能让孩童真正领会“惩戒”所蕴含的为人师者绵延深长的情感!

如同《规则》“解读”中所说,《规则》的颁布,它不是给了老师特权,而是给了老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就是赋予了我们老师这样一把施行高妙教育艺术的“戒尺”,能知轻重、明职责。《规则》既赋予了教师权力,也明确了“惩戒”尺度。

如此细致明确的指导,给了学校更大的教育管理空间,也给了教师实施有效教育的有力保障,是引导学生认识规则、树立正确价值取向的另一只手。老师们要用自己的学识智慧唤醒学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始终满怀爱意,我们的学生才会发自内心的爱老师,认同老师。有效的教育才能够自然发生。

在《规则》颁布并且即将实施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看到以法律规范教育惩戒是教育发展的必然。当教鞭扬起的时候,如何慎重地落下,才是我们应该要时刻把握并谨记在心的关键。作为教师,我们更应该积极学习《规则》要求,精准传达《规则》标准,积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以生为本,心中有温度,才能把握住“惩戒”的尺度。如此,《规则》落地,才能实现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和谐统一,最终实现教育应有的价值与意义。

刘汉青、张敬:

心中有“爱”的惩戒最温暖

“教育惩戒”,顾名思义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适当的惩戒,既是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和责任。

教育需要赏识,更不能缺少惩戒;赏识引人向善,惩戒让人知恶,没有赏识的教育不完整,没有惩戒的教育有缺憾。但教育“惩戒”与“惩罚”有本质区别,教育惩戒中充满了春风化雨的“温度”。

作业迟交,“大惩小戒”是胡来;上课说话,“小惩大诫”是关怀。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戒”,这个尺度的把握、分寸的拿捏,看似技巧,实是情怀,表明的是教育人的态度,折射的是育人的温度,体现的是施教的效度,彰显的是教育的厚度。

惩戒是把双刃剑。考试携带夹带打小抄,有效批评,认错改错,态度诚恳;惩戒手段运用恰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儆效尤,皆大欢喜。用力不足或用力过猛,则适得其反。

老师的初心要有温度,“你爱你的学生吗?你会爱你的学生吗?你的学生感受到了你的爱吗?”桂贤娣老师的“师爱三问”是智者之问,更是睿者之问。管教学生严爱交织、刚柔并济,出发点要落在为学生发展的立场上,而不是用简单粗暴的体罚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学生的“不满”甚至“歧视”。

“严师出高徒”,千真万确,放之四海皆准,但应“严而有格”,而不是“严而出格”。

惩戒的本身还是教育。老师的惩戒教育,最终目的还是教育孩子,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教育的初衷是立德树人,教育惩戒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观公正、适时适度。

爱与关怀是教育惩戒的情感基础。尊重学生独特性是惩戒中爱与关怀的重要体现。教师需要倾听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独特性,选择适当的惩戒时机与方式,求取教育的最大公倍数。

做好“惩戒后教育”,强化事后情感关怀。惩戒会给学生带来消极的情绪体验,受惩戒的学生在情感上需要更多的关怀与帮助。教师及时、无条件、真诚而有效的关怀,使学生体验到教师慈爱与温暖,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这不仅能增加学生对惩戒的认同,主动改正错误,而且能避免可能由惩戒带来的师生间的芥蒂,增强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感,促进良好师生关系的建构。

心中有“爱”的惩戒最温暖。教育惩戒是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一种方式,其出发点跟赏识和鼓励一样,都是爱。因为有爱,才不会对学生的错误视若无睹;因为有爱,才不会暴力相向;因为有爱,才能让学生感受到善意;因为有爱,实施惩戒才能真正发挥育人的作用。

眼中有“人”的惩戒最温馨。毋庸置疑:任何教育惩戒都可能会对学生心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消除教育惩戒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惩戒者必须“目中有人”,时时刻刻把每一个被惩戒的孩子看成孩子,时刻牢记王文湛先生的告诫: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

脑中有“度”的惩戒最有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则能改,善莫大焉。基本素养教育,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教育必须斤斤计较,防微杜渐,在小事上做文章,重在正面引导;面对学生的各种错误,批评教育自然不可缺少,但必须展现出教育者的“宽容大量”,特别是在使用惩戒手段和方式上,不触碰或踩越红线越界。

手上有“方”的惩戒最有效。一是有“方案”,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为主,惩戒为辅,惩之有道,尽量少用惩戒手段。二是有“方术”,讲究方法策略,求取惩戒教育最优化。三是有“方圆”,教育惩戒,必须要赢得多方好评,决不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任性而为,一定是同事赞同配合,学生接受乐意,家长理解支持,社会认可鼓励。

氛围有“机”的惩戒最为精妙。一是选择恰当的教育场合。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不愿在别人面前丢面子,尤其那些经常违纪、对教师成见深的学生,如果教师惩戒学生不分场合,很可能自己会被他们弄得下不来台。学生要么渐渐变得自卑,要么更加桀骜不驯,借机挑衅教师。二是要注意时机。错过时机,任何方式的教育效果都会大打折扣;不到恰当的时机,惩戒达不到预期效果。尽量选择在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惩戒心服口服的时候实施惩戒。

用好惩戒这把“尺”,既考验师者的智慧,又考验师者襟怀,更又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同频共振”,才能让教育惩戒的“尺子”传递育人温度。

责编:王硕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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